[省妇女理论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会议专题] 投身改革 参与发展 农村妇女事业在创新中实现历史性新跨越——改革开放30年东营市农村妇女的发展与变化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08-12-30

非常高兴能在今天这个论坛上发言,从30年东营市农村妇女事业的跨越发展与深刻变化中,与大家交流一下改革开放对农村妇女事业的巨大影响。

东营市辖东营、河口两区和广饶、垦利、利津三县,47个乡镇(办事处)、 1849个村(居)委员会,总面积8053平方公里,总人口183.1 万人,其中妇女90.1万人。预计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06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00元。东营市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伴随着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们与东营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是改革开放30年的受益者,也是改革开放30年东营妇女发展的实践者。

一、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步解放,农村妇女在物质文明建设中发生着重大角色转变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农村妇女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

(一)农村妇女从业形式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重新回到一家一户手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模式,为农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平台。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批农村男劳力流入城市或进入乡镇企业,多数农村妇女因为社会角色等原因留守在家,“男耕女织”的传统分工形式逐渐被“男工女耕”的格局所代替。广大农村妇女坚守土地,服务家庭,承担了大部分农业生产任务,成为发展农业的主要力量。部分农村妇女告别锅台、走向市场,从事编织、加工、运输农副产品等工作,走上了亦农、亦工、亦商的路子,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    

(二)农村妇女由体能型向智能型转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优化农副产品的产量、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女作为农村经济的主力军承担着科技生产经营的重任。

1989年,东营市妇联根据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了 “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出现了骨干带群众、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一年内,全市共有16万名农村妇女报名参赛,占农村女劳动力的80%,共举办扫盲班638期,文化提高班533期,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培训班870期,培训妇女5万人次,涌现出了史秀莲、赵维云等85名“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女能手。随着“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不断深入,各级妇联组织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对农村妇女进行大规模的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妇联自办、与有关部门联办、请女能人代办培训班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农村妇女人才。截至2008年,全市共培训农村妇女27.5万人,有 3.39万名妇女获绿色证书,2.32万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共有34人被评为省级、国家级“双学双比”女能手,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大的农村妇女科技骨干群体,为发展农村经济、增收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农村妇女由生产者向经营者转变。许多农村妇女在生产过程中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妇女参与经济的领域得到拓展。同时各级妇联不断培养、扶持了一大批妇女致富骨干,创建了集生产、科研、培训、服务、创收于一体的各种“三八”科技示范基地共201个。一些农村妇女摒弃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小农意识,不断深入发展、横向拓展,成为带领农村妇女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从个人养猪到带领全村妇女发展规模化养殖,成立养殖协会,建起占地236亩的“三八”生猪养殖示范基地的科技女状元巴兰华;从种植食用菌起步发展到带动起周边几十个专业村和上千个专业户进行食用菌生产的利津县绿野菇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奎,全市共涌现出巾帼创业标兵、致富女能人、创业女状元200余人,累计辐射带动8万名农村妇女走上了致富道路。

二、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不断提升着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社会进步、妇女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各级妇联的推动下,广大农村妇女参与范围逐步扩展到政治领域,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人数由少到多逐渐扩大。主要表现为:

(一)基层妇女组织不断完善。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要求,全市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是纵向组织不断巩固。目前,全市有乡镇(街道)妇联45个,配备妇联干部50名;有基层妇女组织1849个,组建率达到100%,妇联基层组织实现了纵向到底。二是横向组织不断拓展。各级妇联积极发展各类妇女联谊组织,团结各界妇女,共同推动妇女发展,因地制宜成立了女企业家协会、家庭教育促进会、葡萄协会、冬枣协会、畜牧协会等社团组织和1447支由村妇代会主任统领,妇代会成员为骨干,热心妇女工作的优秀农村妇女参加的“巾帼文明队”,延伸了妇联工作手臂。三是经济领域组织不断加强。根据妇女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的现状,各级妇联积极推进经济领域的妇女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妇女组织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在从业妇女10人以上的794家企业中,妇委会组建率达37.5%;从业妇女在5-10人的1128家企业中,妇女小组组建率达70.8%。

(二)农村妇女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从业领域的扩大,思想观念的更新,使农村妇女的思想由“家庭型”转向“社会型”,观念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意识由“依附型”转向“独立自主型”。各级妇联组织寓农村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于致富能力培训之中,带领广大农村妇女转变思想观念,参与农村民主政治管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据统计,仅2007、2008两年,新发展农村女党员人数达559人,占发展农村党员数的23.7%。截至2008年9月份,全市共有女党员13098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5%,其中农村女党员6147人,占女党员总数的46.9%。一大批年纪轻、文化程度较高,能够带头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家庭收入、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农村妇女进入党员队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分农村妇女骨干走上了领导岗位。改革开放给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广大农村妇女凭着自己的出色表现,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信任,逐步成为农村领导层中的中坚力量。200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后,全市有女干部的村291个,女性进村“两委”比例为16.34 %,比上届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女性进村党支部的村217个,占12.2%;女性进村民委员会的216人,占12.1%。全市农村妇代会主任中35岁以下的人数所占比例由1990年的12%提高到了27.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所占比例由1990年的14.5%提高到了43.8%。一批有文化、年纪轻的优秀农村妇女竞选为村级妇代会主任,使农村妇女干部队伍的结构向年轻化、知识化迈出了一大步。

三、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以其聪明才智承担起重要责任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性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妇女成为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的主要力量,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承担起责任,以其聪明才智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改革开放初期,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妇女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全市农村妇女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4%,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5.78%,初中文化程度的在一半左右。各级妇联根据不同的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培训重点,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面向各层面的广大农村妇女,结合“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开展扫盲竞赛,到1995年底,全部扫除了全市青壮年妇女文盲,使30%的脱盲妇女达到了小学文化程度;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妇女,依托女子农函校、科技指导中心、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现代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实现了平均每村有4~5名农民技术员;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妇女,开展电脑操作、家政服务、缝纫等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了农村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面向农产品市场营销女能手,开展营销知识培训,提高了她们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网上营销的能力;面向基层妇女干部,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加强“双带”能力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妇女干部队伍。各种活动和培训拓宽了广大农村妇女的视野,求知、求富、求发展已成为现代农村妇女的共同要求。

(二)农村妇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妇女是家庭的主要建设者,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广大农村妇女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自身优势积极向社会传播文明新风,带头参加妇联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净化居室、美化庭院”等创建活动,促进了家庭环境的改善;带头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动了文明家风的建设;带头参加“家庭读书”、“万名妇女学礼仪”、“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活动,提高了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截至目前,全市评选表彰“平安家庭”1800户,已有6个村居被评为省级“零家庭暴力村居”;评选市级以上“美在家庭”活动示范乡镇 10个,示范村 80个,示范家庭180 户。“做文明人、建新农村”已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

(三)农村妇女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经过三十年的不懈努力,“通讯靠吼,娱乐靠手”的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建立健全了村级文化服务网络。农村文化中心、文化大院从无到有,目前覆盖了全市60%的乡镇和80%的村。各级妇联组织利用文化中心、远程教育教室和农民书屋等载体,经常性的组织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丰富和提高了妇女群众的文化素质。二是充分发挥了巾帼文明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文明理家队”,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促进了乡风民风建设;依托“卫生保洁队”,确保了各村街道、庭院及各户居室的环境优美、整洁,带动了周边群众环保意识的形成;依托“文艺宣传队”,编排反映文明家庭、移风易俗、遵纪守法等内容的文艺节目,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伴随着妇女主体意识的明显增强,农村妇女在参与维权中提高了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

近年来,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凸现,妇女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和提高,也折射出农村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所表现出的发展与进步。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改革开放初期,受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许多妇女法律意识淡薄,受到侵权多以“忍”、“让”了事。为切实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市妇联制定并实施了“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普法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宣传活动,广大农村妇女学法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显著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观念已渗透到农村妇女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各级妇联组织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不断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解决农村妇女的实际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及时了解、处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今,广大农村妇女摒弃了“家丑不可外扬”的落后观念,受到侵害能够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农村妇女干部关于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知识日益增强,她们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成为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二)农村妇女维权渠道不断拓宽。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妇女的诉求渠道不多,受到侵犯的妇女大多找妇联或有关单位解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组织相继成立。自1985年东营市、县区和乡镇三级维权机构全部建立之后,市、县区又先后成立了12个妇女法律服务热线、5个家暴致伤鉴定中心、25个家暴投诉中心、2所家暴救助站,7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和6个少年法庭,大大拓宽了妇女的诉求渠道,缓解了妇女投诉无门、诉讼难的现象。妇联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的建立,为受害妇女撑起了保护伞,加大了维权工作力度。《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更为保障农村妇女基本权益、推动妇女的进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政策支持。诉求渠道的进一步通畅,维权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妇女权益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

回首30年,弹指一挥间。在看到农村妇女事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依然存在;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妇联干部的创新能力与党的新要求、广大妇女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形势下和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用创新的精神,去审视和改进农村妇女工作;从动态和发展的角度,积极研究和探索农村妇女工作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模式。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广大农村妇女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谱写新的篇章。

(东营市妇联主席   贾瑞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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