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主席翟黎明在全省妇女事业发展培训班上的讲话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09-05-04

  

在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9日)

翟黎明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今天就要结业了。这次培训班是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共同举办的。省委组织部和省妇联联合举办市、县分管领导参加的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是第一次。省委领导对培训班高度重视,刘伟书记听取了汇报,对办好这次培训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将培训班纳入2009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刘星泰副部长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大家听取了有关领导、专家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深化了对妇女事业是重要的社会事业、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了解了国内外妇女运动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增强了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刚才,青岛、烟台、潍坊、临沂、滨州等市、区分管领导同志交流了工作经验,讲得很好,很有借鉴意义。大家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进一步改进工作。

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情况和下步妇联工作思路,以便于大家了解情况,加强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领导。 

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情况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领导,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妇女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一、妇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妇女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发展。省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事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近年来,省委每年召开群团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群团工作。多数市、县党委坚持一年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工作汇报。去年,中国妇女十大结束后,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妇联关于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党政领导经常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批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成为各级党政推进妇女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纳入民心工程,推动解决了一系列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问题。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逐步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全省各级重视妇女事业的法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县以上颁布实施了妇女发展纲要。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省人大、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专项法规政策。《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重新修订了我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于今年3月8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强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责任,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工作的机构是《实施办法》的执法主体。加强了对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将我省选拔任用女干部的有关政策要求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加强了对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保障,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与女职工订立的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两年安排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等等。赋予妇联组织立法建议权、妇女权益保障监督权以及向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推荐女干部的权利。在《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等法规政策中,对维护妇女就业权、土地承包权、参与决策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多次联合下发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科技培训、卫生保健等意见,就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各级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法制环境。全省维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妇女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建立健全推动妇女发展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省、市、县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等领导协调组织,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二是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各级把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的总抓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推动纲要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许多市县党委政府把妇女事业发展目标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协定期视察,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妇儿工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制度。全省基本形成年度考核、定期视察、监测评估、专项检查相配套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发展舆论环境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发展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省及各级党政领导通过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等形式,带头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推动各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党校教学内容。各级还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培训班、宣传月等,加大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全社会关心尊重妇女、重视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二、妇女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省妇女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半边天”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妇女成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拓宽妇女参与领域,提高妇女发展层次。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展,2008年我省从业女性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7.9%。农村妇女占农业劳动力的65%以上,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2008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女性比例达到48.4%。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一大批女企业家脱颖而出。广大妇女在各行各业勤奋工作、敬业奉献,为加快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公开考选、集中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措施,不断优化女干部成长的选拔机制和社会环境。省委组织部制定实施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5年规划,去年又专门制定加大选拔使用女干部力度、强化女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培养使用正职女干部四项举措,推动妇女参政。一大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事务管理,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各级将妇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男女受教育年限差距缩小为1年。全省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女生初中三年巩固率进一步提高,普通中专、普通高校在校生女生比例分别为57.89%和49.33%。城乡妇女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参与、竞争、创新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进一步改善。各级重视妇幼卫生保健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服务体系。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经费支出比2004年翻了一番。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基本形成遍布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妇女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三、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着力推进工作思路、载体、机制和组织创新,推动全省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工作思路创新。各级妇联组织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新的视角研究新情况,用新的理念引领新发展。在工作指导上,提出要把发展作为妇联工作的第一要务,自觉把妇女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在工作方针上,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为妇女参与发展搭建平台,为保障妇女权益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在工作定位上,立足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交汇点上开展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更好地履行妇联职责。在工作方式上,提出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统筹社会和妇联系统资源,兼顾不同群体、不同区域妇女需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在工作格局上,提出构建“党政领导、部门支持、妇联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开放式妇女工作格局,提高妇联工作社会化水平。以思想的解放、理念的创新,推动妇女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工作载体创新。针对新时期妇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推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工作载体。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围绕经济发展,在农村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百万农村妇女创业”“双百万”活动,“信贷助推百万农村妇女创业”、“巾帼示范村”创建等活动;在城镇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围绕文明和谐建设,开展“美在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实施“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围绕平安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开展“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等活动。围绕关注民生,实施“巾帼创业行动”、 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开展“牵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等活动。二是根据妇女需求,建立服务载体。服务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建立了培训、指导、示范、合作、信息农村妇女服务体系;服务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打造了“大姐”品牌妇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服务妇女依法维权,推动形成了司法保护、维权服务、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妇女维权网络。三是团结凝聚妇女,发展组织载体。建立以基层妇代会为核心、妇女群众参与的“巾帼文明队”6万余支,发展女农民技术员协会、妇女专业合作社等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女企业家、女法官、女检察官等各界女性联谊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工作载体的建立和发展,为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保障,也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研究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推动建立六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统筹发展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统筹推进妇女全面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完善维权保障机制,健全妇女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维护权益机制,扎实推进维权工作。三是建立完善社会协同机制,整合资源,加大协调,构建社会化妇女工作格局。四是建立完善品牌效能机制,积极培育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富有实效的工作载体,打造了“双百万”活动、“大姐”服务机构、“巾帼文明队”等一系列妇女工作品牌。五是建立完善项目化运作机制,探索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工作,拓宽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途径,增强服务实效。六是建立完善科学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决策、目标管理、监测评估、表彰激励等制度,形成职责明确、程序严谨、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妇联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推进组织建设创新。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省委组织部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总体布局。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适应经济结构和妇女群体分布的新变化,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创新妇女组织形式,扩大妇女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倡扬创新、敬业、务实、合作四种精神,制定实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

我省妇女事业的创新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为妇女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在此,我代表省妇联,向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党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妇女工作,推动妇女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进一步推动妇女工作发展的主要思路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贯彻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为妇女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妇女创业、成才、维权为重点,以实施巾帼创业、巾帼文明、巾帼成才、巾帼维权行动和强基固本工程为载体,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作用。

服务大局,组织妇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以促进妇女增收致富、创业就业、岗位建功为重点,以城乡妇女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实施“巾帼创业行动”。一是配合政府做好创业就业工作。将2009年确定为巾帼创业行动年。进一步加强“大姐”品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巾帼创业导师团队伍,推动建立妇女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加大信贷扶持,开展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统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力争用5年时间,对10万城乡妇女实施创业就业能力培训,培养扶持1万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帮助5万名妇女实现自主创业,发挥创业的倍增效应,带动50万妇女就业。5月份将召开全省巾帼创业行动推进会,全面部署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二是组织妇女参与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妇女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双百万”活动,继续实施“信贷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行动”,为妇女提供技术、项目、资金等服务,组织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妇女科技致富、创业致富。三是推进职业妇女岗位建功。以“创新、节能、增效”为主题,继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双争活动,激励妇女立足本职、建功成才。四是组织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百千万”活动,在全省创建百个巾帼节能减排示范社区,表彰千个示范家庭,发展万名巾帼志愿者,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发挥优势,组织妇女参与文明和谐建设。以弘扬和谐文化、培育和谐风尚为目标,以和谐家庭创建、志愿者队伍建设为载体,实施“巾帼文明行动”。配合全运会在我省举办,在全省开展“百万家庭学礼仪、促和谐”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引导“巾帼文明队”参与全运会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妇女喜迎全运、参与全运、服务全运,营造文明全运、和谐全运的社会氛围。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我与祖国共成长、同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妇女的爱国热情,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壮大“巾帼文明队”,团结凝聚妇女参与文明和谐建设。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母亲教育工程”,发展省、市、县家教指导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提高素质,推动妇女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妇女素质为根本,以培养妇女人才为目标,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发展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妇联干部服务能力、女能人发展能力、妇女创业就业能力等培训。加强妇女人才培养、推荐和表彰,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注重培养创新型妇女人才,在农村妇女中开展“科技创新奖”、在职业女性中开展“巾帼岗位创新奖”和“巾帼发明奖”评选,激励妇女创新创造。

依法维权,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施“两纲”为重点,以维权机制、网络建设为保障,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加大源头维权,大力宣传贯彻《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目前“两纲”实施已进入攻坚阶段,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测、督查工作,促进纲要目标如期实现。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发展维权服务网络,做好妇联信访工作。加大困难妇女儿童救助,继续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开展“牵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延伸“春蕾计划”救助领域,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强基固本,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以解放思想、健全组织、增强能力、完善机制为重点,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认真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推动各级层层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选树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在全省妇联系统开展“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鼓励创新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加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继续推进妇女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妇女工作运转有序、凝聚有力、务实高效。

同志们,妇女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妇女事业一定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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