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妇联做实“三招”鼓励引导农村妇女创办家庭农场初见成效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14-04-17

一是典型引领。充分发挥女能人的集聚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妇女创业就业。利用孙广美在我县的典型影响力,结合巾帼创业工程实施,通过现场观摩会、创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孙广美的创业事迹,引导广大妇女学典型、做典型,抓住去冬今春农闲时节可调整土地的有利时机,积极流转土地实行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增加土地产出效益,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基础上,解放一大批妇女腾出双手重新择业创业。

二是摸底统计。掌握符合家庭农场注册条件的妇女创业项目,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及时注册。根据全县农村妇女创业项目调查摸底情况,对符合家庭农场注册条件的项目搞好统计汇总,县乡妇联通过召开创业指导培训会、妇女创业重点项目推进座谈会和下基层调研等形式,向她们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家庭农场发展的精神和家庭农场注册的标准要求、办理流程等,引导她们积极注册,争取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三是协调服务。对有家庭农场注册需求的创业妇女,搞好协调服务工作,提高办理时效。根据需注册家庭农场所涉及的产业项目,乡镇(街道)妇联主席负责到当地工商所详细咨询办理所需提供材料,对相关材料无法及时提报的,做好协调工作,给予预先办理;乡镇(街道)无法协调的,积极反应给县妇联,由县妇联进行集中统一协调办理。

自巾帼创业工程实施以来,全县已新注册办理以女性为法人的家庭农场12家,其中养殖类4家,种植类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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