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测评估为动力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08-09-24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动力,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到2006年底,省级主要目标56项,我市有45项已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市政府被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一、完善机制,把监测评估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监测评估是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我市逐步建立完善了四项机制,为规范开展监测评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监测评估提供组织保障。我市建立健全了市及区(市)两级《两纲》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与的基础上,特别吸纳妇女儿童专家参加。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各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守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纲》实施进展情况,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1-2次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和实施《两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财政经费压缩的情况下,每年划拨监测评估工作专项经费。在阶段性和中期监测评估中,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市实施《两纲》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为监测评估提供制度保障。我市将《两纲》各项指标逐项分解,分别制定了阶段、中期和终期目标,明确责任单位,由市委分管领导与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妇儿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年度报告制度,各区(市)、各成员单位每年进行述职汇报。建立了由基础工作、重点指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创新性工作四部分组成的《两纲》百分考核评估体系,把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各区(市)、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机制,为监测评估提供舆论保障。我市充分利用统计监测资料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开展《两纲》宣传月活动,先后六次邀请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领导和专家来青讲课,两次在《青岛日报》开辟《两纲》宣传专版,在青岛电视台《青岛讲坛》栏目连续播出了四期《两纲》专题讲座。投入专项资金,开通了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信息网,在社区建立了200个电子宣传栏,提高了妇女儿童事业的知晓率。

四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为监测评估提供技术保障。我市每年举办监测统计培训班,每2-3年召开监测评估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国、省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交流业务,提高了监测评估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手段,把监测评估工作纳入科学化轨道

监测评估结果是实施《两纲》的重要决策依据。为提高监测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市采取了三项举措。

一是创新了监测评估内容。我市建立了由责任评估、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构成的三维评估体系。责任评估主要评估各区(市)、各成员单位履行目标职责情况,包括领导机制、制度建设、监测统计体系等9项内容。过程评估主要评估为落实《两纲》所采取的政策措施,重点考评妇女参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12项全市性重点目标和弱项指标的突破性做法。结果评估主要评估对照检查责任目标进度达标情况。

二是创新了监测评估方法。在统计方法上,我市始终坚持指标设置和计算方法统一、达标判断标准统一、资料收集方法统一的“三统一”法。在监测评估流程上,逐步完善了“十步走”工作法,即:调整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方案→自我评估→市级督导→督导情况反馈及公示→监测数据汇总→撰写评估报告→迎接上级督导→宣传、利用评估成果→推动出台政策。在评估方式上,采取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查看档案和访谈相结合,听取汇报和查看现场相结合的“四结合”法。

三是创新了监测评估载体。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区(市)两级分性别统计数据系统。数据库涉及全市36个成员单位、12区(市)成员单位共400多个终端,涵盖了《妇女纲要》6大领域、《儿童纲要》4大领域,共483项指标,具有基础管理、数据查询、指标对比等4大类23项功能,实现了市、区(市)两级指标数据的网络直报。

三、拓展途径,把监测评估结果转化为工作推动力

我市注重分析转化,不断拓展成果应用的途径,把监测评估结果转化成为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推动力。

(一)推动政策法规的完善。对监测分析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我市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出台政策,予以解决。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参保范围由企业延伸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城镇用人单位,扩大了统筹项目,完善了结算方式。截至2006年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2001年增加43.9万人,保险覆盖率达到100%,生育待遇给付率100%,工作经验被国家劳动保障部推广。近年来,我市还先后出台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青岛市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意见》等40余项与妇女儿童发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二)推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针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我市每年确定为妇女儿童办的10件实事。从2004年起,市政府每年拨款500万元,区(市)政府和福彩公益金配套相应资金,建立了农村家庭贫困学生教育救助制度,为10.3万人次的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补助了寄宿生活费。2006年,在全省率先确立了“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当年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4.3亿元,提前一年免除了5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我市还将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妇女活动中心、解决少年儿童医疗保障问题等列入办实事项目,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三)推动重点弱项指标落实。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重点弱项指标,我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予以解决。针对孕产妇及婴儿死亡,主要发生在农村的问题,市卫生局、计生委等部门联合推行了“母亲安全”项目,建立了孕产妇保健和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2006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2/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71‰,分别低于省目标14.8个十万分点和3.29个千分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新生儿缺陷呈增长趋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采取了婚检部门与婚姻登记处合署办公、免费婚前保健指导等措施,全市83%的区(市)相继推行了“政府埋单,免费婚检”的做法。2007年,我市婚检率回升到47.9%,经验被国家卫生部推广。

                                                 (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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