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狠抓难点 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08-09-24
近年来,我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教育、健康、维权等民生问题为重点,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做实事,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投入,全力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近年来,我市以“民富、村美、风正”为目标,扎实开展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各级共投入2.6亿元,建成小康文明村328个。在创建过程中,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按照“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村庄植树和庭院种花种草,实施 “一池三改”工程,沼气用户达到3万户,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投资4.9亿元,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农村中小学远距离学生食宿工程、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等六大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儿童受教育环境。投资4190万元,加强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为34个乡镇配备高标准救护车和医疗设备,新建和改建439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全市70%的乡镇、80%的村建起文化中心和文化大院,每年送电影下乡7000余场、送戏下乡100多场,丰富了农村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搭建就业平台,着力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市委、市政府把下岗女职工就业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来抓,确立了“以市场引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思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安置就业、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政策措施。实施“农村妇女素质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程”,创办“新世纪家政服务中心”,通过定期举办招聘会、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线桥行动”等,为女性就业搭建平台。目前,我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女性比重已达44.9%。自2001年开始,在全市农村组织实施了以文明信用户创建活动为主体的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农户评上文明信用户后可便利地从农信社获得小额贷款,并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此基础上,又启动了以扶持农村妇女就业为重点的“农村妇女小额贷款”项目,先后发放贷款369万元,支持妇女创业发展。
三是加大选配力度,努力优化妇女的参政环境。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将女干部培训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2001、2003年公开选聘7名副县级女干部基础上,今年又公开考选7名副县级女干部。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50%以上,县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50.3%;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全部配备了女干部,5个县区都配备了1名乡镇党政正职。
二、抓住难点,为妇女儿童构筑良好的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健康工程。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将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普查工作列入了2006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和县区两级财政拿出600万元,免费为全市13.78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病”健康筛查,查出妇科疾病53435人、乳腺疾病15816人,并给予相应治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市财政投入700万元,免费为 30 万名妇女儿童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去年以来,市财政补助农民医疗保险费达2902万元,县乡村补助达4022万元,为农民报销医药费7893万元,惠及群众近 335 万人,其中妇女儿童占2/3。
二是完善农村老年妇女集中供养机制。2003年,市委、市政府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出台了《东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办法》,供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先后投资3502万元,对39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扩建,总床位达4195张。目前,全市有1000余名老年妇女“五保”对象实现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96%。去年将“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市、县区、乡镇财政按1:1:1比例分担供养经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供养的转变。同时,市财政每年为每位“五保”对象发放400元的“零用钱”。
三是健全城镇妇女失业保险制度。从2001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截止目前,全市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已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中的工勤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参保征缴率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95元。到今年6月底,全市共为2.4万名失业女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7000万元,发放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三、关注热点, 为妇女儿童建立有效的救助体系
一是加大残疾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力度。各级先后投入无障碍建设经费1670万元,在公共交通、公共设施和住所无障碍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造。投入1400万元,建立起包括残疾妇女儿童在内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投入1339.7万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达87%。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千名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列入“双十”工程,投入730万元,免费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投入3164万元,为农村113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建设了安居住房。深入开展“科普助残进万家”活动,投入40 万元帮扶130户残疾妇女家庭发展庭院经济,促进了残疾妇女家庭增收致富。
二是加大贫困女童的教育救助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在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救助。自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共为基础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455.2万元,救助贫困中小学生2万多人次。各级妇联组织发动社会救助贫困女童6000余人,救助资金达140余万元。
三是加强妇女的家庭暴力救助。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成立了“1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等维权机构的基础上, 2005年市政府将实施“家庭暴力受伤害妇女救助”纳入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成立了“东营市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对因家庭暴力受到伤害的妇女实施全面救助。各级人大定期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视察,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
(东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