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切实落实“两纲” 对两性平等和谐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山东妇女网
2009-02-16
莱州市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共有85.7万人口,其中妇女42.7万人,18岁以下儿童15.7万人。伴随着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莱州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也为莱州妇女儿童事业提供了优越的发展环境。特别是1996年以来,先后两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了莱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两纲”的实施改善了我市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进程,使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一、政策性影响:“两纲”实施使妇女儿童发展真正纳入了政府层面,加大了推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力度
妇女儿童发展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两纲”实施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使妇女儿童发展真正纳入了政府层面,充分运用政府工作手段和公共政策,使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其主要特点是:纳入大局、统筹推进。莱州市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两纲”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做到了“五个纳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自2006年开始,每年公开承诺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反响。部门合作、协力推进。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吸收38个部门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将承担的目标任务作为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如科技、农业、劳动、民政等部门每年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就业创业、农村妇女转移培训、妇女儿童救助等;教育、卫生等部门从发展妇女儿童教育、妇幼卫生保健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组织部门通过下发文件、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政策支持、优先发展。在研究各项社会事业时优先考虑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安排财政预算中增加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先后投资4亿元,完成了城区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其中,一中新校投资2亿元,200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100万元,建设了一处占地103亩的儿童活动中心;投资350万元,在烟台市率先完成计生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院的合并;投资1亿多元,新建改建了16处公园广场。在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对教育、卫生和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
二、务实性举措:“两纲”着眼于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以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提出了两性平等发展的评估体系和应对措施
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既是以个体为基础的多层次妇女群体的共同发展,也理应涵盖妇女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的科学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两纲”针对妇女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不仅设置了科学的指标评估体系,而且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策略措施。作为山东省妇女儿童纲要示范县(市),我们坚持高点起步,突出重点,瞄准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在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围绕培养选拔女干部,市委把女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干部管理总体规划,在干部选配上,坚持做到同等条件优先任用、把握规律适时任用、扬长避短合理任用、打破界限破格任用。目前,我市女干部7056名,其中,女科级干部84名,16处镇街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其中女镇长1名,女党委副书记2名。半数以上的党政部门都配备了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其中9个部门配备了女“一把手”。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24%和24.7%。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加大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努力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确保妇女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机会。围绕遏制婚检率下滑,组织开展了较大范围的婚检情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和办法。通过新农合政策,对初婚青年婚检给予50元补贴,并提供从婚姻登记、孕期检查到分娩特护一系列的亲情服务,婚检率上升到58%。围绕生育基金社会统筹,我市在烟台各县市区中率先实行,先后对女职工生育补偿标准进行了第六次调整,累计为10296名生育女工支付补偿金3217多万元。
三、制度性保障:“两纲”实施促进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形成,为两性平等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大合力
妇女儿童发展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仅需要党委政府的领导、妇联的呼吁,更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基于这一认识,在“两纲”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完善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在领导机制上,加强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配备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会议、联络员、监测评估、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度。市财政每年拔付10万元专款作为实施“两纲”活动经费。在责任机制上,将57项指标细化分解成127条,落实给30个责任部门,分级、分项、分年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为及时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了科学的监测评估方案,每年由妇儿办和统计局牵头对两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使监测成果转化为工作推动力。在联动机制上,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整合部门资源,每年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妇女就业、生育保险、土地承包、劳动保护、违法使用童工等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市政协先后3次组织专题视察活动,对全市实施“两纲”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性成果:“两纲”实施使妇女儿童发展跃上新水平,弘扬了先进的性别文化,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是妇女发展各项指标明显提升。统计结果表明,截止目前全市妇女纲要确定的35项可量化指标中,已有32项达到或超过目标要求,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45项可量化指标中,有44项达到或超过目标要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由1995年的39.7%上升到2007年的44.9%;女干部总数比例由1995年的31.36%上升到45.3%。二是先进的性别文化得以弘扬。“两纲”的实施使以男女平等为主要内涵的先进性别文化,不仅进入了决策层,更进入了大众层。2006年,我们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纳入《莱州市干部教育规划》,列入党校教学内容,在领导干部层面普及性别文化;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开展街头咨询等形式,加大对两纲的宣传力度,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了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三是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两纲”的实施从根本上优化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进了男女平等发展的进程。农村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创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建设和谐家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妇女政治参与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真正改变了妇女在婚姻家庭、社会关系中的弱势地位。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莱州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我们为成绩而骄傲,但我们也看到,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男女两性的实际地位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妇女在参政、就业等重要领域与男性发展依然不平衡;妇女占有经济、文化资源较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现象依然存在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继续推进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到所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项目的主流,逐步实现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同步,提高和改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实施“两纲”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政府行为,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莱州市妇联)